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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"养老许可"改为"备案登记"
  • 发布者:北京思杰佳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  发布时间:2019/1/24 0:00:00
  • “这是2019年第一个值得庆幸的好消息:‘养老许可’改为‘备案登记’,四年为此焦虑和奔波,总算熬过来了。”新年第三天,张世盾看到该消息时不禁感慨万分。让他如释重负的,是民政部印发的新年一号文件,即《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〉的通知》,该文件明确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,不得再实施许可或者以其他名目变相审批。(1月6日《南方都市报》)
     
    《养老金融蓝皮书:中国养老金融发展报告(2017)》指出,截至2016年年底,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2.31亿,养老是一个巨大的市场且潜力巨大,个性化需求对供给的多样性提出了要求。与庞大的需求相比,养老机构的发展却存在着严重的不足,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仅30.9张,与2.41亿这一庞大的老年人口数相比,特别是与4000多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需求相比,总量仍然存在较大的缺口。
     
    而另一个问题在于民营养老机构面临着极大的生存危机,40%的民办养老机构长年处于亏损状态,其间既有进入的门槛太高而形成了过高的成本压力,又有在获得政府补助方面没有得到公平的对待,与公立医疗机构之间存在极大的差异,此需要通过放开市场引入竞争机制,让各市场主体抛开身份属性在公平的环境下竞争,就如同医疗机构在享受医保政策方面一样,没有过高的准入限制和身份约束,才能让养老行业迎来新的春天。
     
    实行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模式,是一种前置性审批程序,通过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准入条件限制,提高了投资准入的门槛,也降低了进入银发行业的效率,极大的挫伤了资本进入的信心和勇气。众多事实证明,许可式管理的模式有“前期把关”的优越性,有助于解决资本进入“基因性缺陷”的短板,并以审谨性和严格性来体现行业的特殊性。然而,严进的认识错觉容易形成路径依赖,并对后续的管理带来极大的影响,结果往往“重前期审批,轻后续管理”,养老机构尤其是民营养老机构往往问题较多,乱象横生。同时,为了获得一张准入的“身份证”,各种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也会滋生蔓延,“特许性管理”则往往遗患无穷。
     
    从简政放权的总体要求,以及改革的目标而言,养老许可改为备案登记是大势所趋。将前置许可改为后续管理已成为常态,其间最典型的莫过于商事制度改革,由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,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,审批变为先照后证,谁经营谁向政府登记,拿到营业执照再去完善各项许可、备案等手续。此项制度改革之初,很多人也质疑一旦“开闸放水”,势必“洪水泛滥”。然而实践证明,只要后续的监管措施跟得上,再加上市场自身功能的发挥,市场主体依然遵循着诚实守法的边界,市场秩序并没有变得混乱不堪,保持着最基本的稳定。
     
    有此为前景,再加上事实证明,许可证管理的模式极容易滋生过度依赖下的懈怠,无以激活市场参与的热情。相反,后期通过日常巡查,诚信建设,等级评定以及行政执法,再加上行业自律和市场竞争淘汰机制,足以达到规范管理的要求,实现治理模式的优化升级。养老许可改为备案登记是治理思路的重大转变,也是对简政放权政策的具体落实。以此为切入点的治理转型,必然会激活一池春水,最终成为惠及民生的善策,并为其他领域的改革提供思路和借鉴。
     
    (来源:东方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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